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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要求大力发展药品电子商务 探索处方药网售新模式

作者:佚名     来源:医药网    2016-10-14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10月10日,甘肃省商务厅官网发布《甘肃省药品流通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下称《规划》),其中,《规划》要求大力发展药品电子商务,与此同时,鼓励经营规范、条件成熟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大力发展网上药店。此举无疑为医药电商行业注入一剂强心针。

  此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过发布了《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结束》的消息,总局已分别通知河北省、上海市、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结束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曾经被多方看好的第三方平台零售药品业务被突然叫停,引发业内对医药电商前景的猜测与担忧。

  此次《规划》同时指出,培育一批竞争力较强、特色鲜明、服务规范的网上医药零售平台,积极探索处方药网上销售新模式。

  《规划》内容

  《规划》指出,支持经营规范的药品批零企业申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积极开展医药B2B、B2C业务;

  积极引导有资质的网上药品零售企业加快自建平台,鼓励和支持其通过借助综合网络零售平台扩大市场辐射面,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依托原有实体网点、货源、配送等资源开展网络零售业务;

  培育一批竞争力较强、特色鲜明、服务规范的网上医药零售平台,积极探索处方药网上销售新模式。

  大力发展中药材电子商务,支持从事中药材电商经营企业的GMP、QS 等资质 认证,建立中药材商品规格、信息编码、仓储物流等行业标准,解决制约中药材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问题,实现中药材线上线下协同销售。

  充分应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提高药品营销、支付、售后服务等环节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药品市场信息搜集、价格动态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能力。

  据39医药君了解,甘肃省药品流通企业经营模式传统,电子商务、网上销售、供应链管理等现代营销方式处于起步阶段,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新模式处于探索阶段,专业化的第三方药品物流配送发展较慢,药品流通企业参与医院药事服务能力亟待进一步提高。

  《规划》指出,药品流通行业自身在总体发展水平不高的情况下,能否适应流通新技术应用和流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的环境变革,满足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实现转型发展仍面临较大挑战。因此,大力发展药品电子商务成为需求。

  除了对药品电子商务的支持之外,鼓励药企兼并,支持药店开展多元化服务同样是《规划》的发展重点。《规划》提出,到2020年,实现药品年销售额200 亿元,力争形成1家年销售额超过50亿元的大型药品流通企业集团,3-5家年销售额超 20 亿元的区域性大型药品流通企业,5-8家年销售额超10亿元的药品流通连锁企业,1-2 家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专业第三方医药物流企业;药品批发 20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总额 85%以上,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销售额占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总额 80%以上;连锁药店占全部药品零售门店的比重提高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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