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去行政化的困局:三明医改模式的借鉴与反思
作者:佚名 来源:医药网 2016-12-2 打印内容
行政化是计划经济体制的特征。行政力量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在计划经济体系中建立起来的单位体系,尤其是事业单位体系,更是行政力量渗透并管控社会生活的组织保障。改革开放的实质,就是市场力量的兴起以及社会力量的成长。实际上就是一个去行政化的过程。去行政化过程在不同的领域有快有慢,在医疗领域相对较慢。
去行政化的进程在很大程度上必须要由行政力量来推动。但随便解除某一项行政管控,都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行政力量不愿意打破陈规,或者说市场力量和社会力量尚不足以推动行政力量去变革,那么去行政化就难上加难了。这就是医改的谜团和困局所在。去行政化的困局到底能不能突破,在近年红遍大江南北的“三明模式”中,这个问题的答案显露出一些端倪。让我们细细分辨一下。
一、去行政化需要再行政化
三明模式的内涵丰富,但最具特色、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终结了“九龙治水”。在市委和市政府的全力支持和“充分授权”下,时任三明市市委常委、三明市副市长的詹积富出任市医改领导小组组长,统一领导,一举改变有关医疗、医药、医保等政府职能部门由多个领导分管的现状。
医改的目标是去行政化,但实施的第一步却是再行政化。这看起来困局的进程,源于中国的一项国情,中国行政化的社会经济体制有一个特色,即分散型行政化。
在分散型的行政化体系中,所有单位的运行自然要受到诸多政府部门的影响和制约。因此,整个单位体制呈现为某种网状型行政组织:一方面,所有单位依照功能纵向组织起来,形成等级体系;另一方面,在每一个行政等级上都存在着跨单位的行政机构,分别控制着所有单位运行的某一方面。分散型行政化常常表现为纷乱,由于行政权力分散在不同的政府部门,如果缺乏部门间的有力协调,不同部门的举措自然会步调不一。
这种协调不力的情形,既发生在中央,也发生在地方,而中央又鼓励地方进行探索,于是医改无论是在地方政策执行层面,还是创新层面,就难免出现各种医改政策出现相互抵触、自相矛盾的困境。
实际上面对这种局面,再行政化的呼声在医疗体制内部一直有所提及。再行政化的主要目标是将涉及医疗的所有行政权力收归卫生行政部门,以便对医疗服务的各个链条,实施全方位、全环节的自上而下的管理,以推动大部制改革。但再行政化取向始终未在庞大的行政体制内获得其他各政府部门的认可。这是新医改中许多争论的根本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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