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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流通业“十三五”规划发布 你必须知道的三大重点

作者:佚名     来源:医药网    2017-1-6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12月29日,商务部官网印发《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当天,商务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介绍,“十二五”期间,商务部首次发布实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对于引领行业发展和指导行业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药品流通行业发展面临“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

  与“十二五”规划相比,《规划》在明确药品供应保障基本功能的同时,进一步强调药品流通行业“服务”、“创新”功能。

  这是因为,一方面药品和健康服务市场需求正在不断增长。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提速、人口老龄化加快、二孩政策全面放开、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等,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和自我保健的需求将大幅增加。

  另一方面,“两票制”、“医药分开”等政策的实施以及“互联网+医药”等模式的创新,都对药品流通行业的转型升级提出了新的要求。

  细读这份《规划》,健康点梳理出其中的三大重点内容:第一,药品流通行业的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第二,行业到了转型升级的阶段,最大规模之后需要进一步做强服务;第三,“互联网+药品流通”的功能要进一步强化。

  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十二五期间,药品流通行业的集中度已经有所提高。

  2015年,药品批发百强企业销售额占药品批发市场总额的比重从2010年的69%提高至86%;药品零售连锁经营率从2010年的33%提高至46%;形成3家年销售额超过1000亿元的全国性大型药品流通企业和25家年销售额超过100亿元的区域性药品流通企业,行业集中度明显提升。通过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的企业由2010年12家增加到2015年20家,上市公司兼并重组活跃。

  值得注意的是,这5年期间,药品批发企业的数量并未有大幅增加。1.35万家的药品批发企业在数量上与“十一五”末持平。随着新版GSP的推进,未来将会有更多中小型的药品批发企业被兼并或者收购,药品零售行业同样如此。

  截止2015年底,药品零售连锁企业4981家,比“十一五”末增加2832家,增长幅度达130%;零售药店门店总数达44.8万家,比“十一五”末增加4.9万家,其中零售连锁企业门店20.4万多家,零售单体药店24.3万多家。2015年,中国药品零售业连锁门店数占比首次突破40%。此前,药品零售业连锁率一直徘徊在35%上下。零售单体药店比“十一五”末减少1万家。而零售药店总体数量的增加也反映出行业竞争依旧竞争激烈,全国药店密度进一步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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