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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光眼手术标配药断货 低价药短缺怎么治?

作者:佚名     来源:医药网    2017-4-7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有些低价药的原材料被个人或者财团垄断后,奇货可居,价格被哄抬了,对于这种行为价格管理部门要坚决予以打击,但如果是因正常因素影响导致成本上涨的,要允许企业合理地调节价格。不要妖魔化涨价。”该医药人士称。

  另一方面,该医药人士也指出,现行的药品招标制度对低价药也并不“友好”。一些用量小、市场需求不大但效果显著的低价药,并没有铺设销售网络的能力,只能依靠进入医保目录来保证销量,而医院招标过程又会将药品价格尽量压低,使得企业获利空间过小,不得不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节生产甚至放弃生产。

  据悉,经过集中招标、联合议价后,药品价格普遍会下降10%-15%。原本低价药价格就低,量不大,再加上招标砍价,两头挤压,药企“心一横,干脆不做了”。

  破解 可采取定点生产等措施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郭云沛指出,政策上虽然允许了对低价药适当提价,但在实施过程中,各省局药品招标平台仍然未能完全“尊重药品的价值规律”,低价药被压价情况严重,打击了企业的积极性。

  郭云沛表示,要解决低价药的短缺问题,应理顺低价药审评、招标、采购、配送、支付等环节的工作,并建立一个已发生短缺或可能短缺的药品目录清单,进行分类管理。

  对于分类管理,郭云沛建议,应对国家日均费用不超过3元(西药)和5元(中药)的低价药,直接在省局招标平台上挂网,不设“最低参考价”,让临床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直接进行谈判交易;对于临床必备且不可替代的抢救药,罕见病用药以及一些小品种药,即使其日均费用已经超过了国家对低价药的要求,政策上仍然要有所倾斜,可采取此前各省中标的平均价做基准数进行招标,招标过程中要“网开一面”,不强制降价;对于没有企业应标或者弃标的低价药,要及时摸清信息,由招标部门直接和企业约谈,通过价格谈判的方式,以合理的价格满足企业和医院双方的需要。

  “相关部门除了让低价药回归到正常价格水平外,还可以在低价药配送、税收方面也给予一定的倾斜政策和财政补贴,以激励其生产低价药。”郭云沛称。

  面对低价药频频短缺的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副司长姚建红表示,廉价药短缺问题成因复杂,可采取纳入目录管理、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定点生产、改革价格管理等措施来应对。

  据悉,低价药定点生产试点从2014年起开始实行,首批纳入试点的包括了治疗甲亢的甲巯咪唑、治疗麻风和疱疹样皮炎的氨苯砜等七种短缺低价药。去年年底,又将地高辛口服溶液、复方磺胺甲噁唑、注射用对氨基水杨酸钠3个品种纳入试点。“在全国找几大药厂专门生产某几种药品,这样量就比较大,量大以后就能够盈利,所以通过定点生产的方式鼓励企业生产。”姚建红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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