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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议价采购或将常态化?

作者:佚名     来源:医药网    2018-3-2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2月5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关于公布新进目录药品(第二批议价)挂网采购的通知》,73个新进医保目录药品将挂网议价。

去年12月27日,上海市就公布了《关于公布新进目录药品(第一批议价)挂网采购的通知》,包括十五味龙胆花丸、十味黑冰片丸等在内的118个药品明细被挂网。截至目前,共191个新进医保目录药品进行议价采购。

议价是由供需双方按市场机制直接就交易价格进行商议后,即挂网采购价由药品生产企业(或委托企业)通过“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内询价议价系统与医疗机构议价后执行。这种形式将更多的主动权交由市场,同时充分发挥了平台的服务和监管职能。

其实,上海市最初议价的范围是自费药品。2016年8月31日,《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自费药品直接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就指出了对《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进行直接挂网采购,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销售的自费药品也属于其采购范围。2017年8月14日,第一批议价药品(自费药)公布,此后又陆续公布了9批(2017年共9批,2018年1批)。

之后,根据《关于全面推进本市医疗器械“阳光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2017年12月19日启动开展了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疗器械公开议价工作,有医保编码可单独收费的医疗器械必须由医疗机构与其在阳光平台上确认的终端供货企业通过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医疗器械)内议价子系统按要求议定采购价后,方可采购。这标志着议价对象进一步铺开,市场进程又向前迈一步。

2月2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向社会公示了已申报的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基础信息,指出公示品种由药品生产企业与医疗机构通过“阳光平台”内询价议价系统议定成交价后,医疗机构即可采购。该举措将采购和一致性评价相衔接,鼓励了一致性评价的推进,同时未来的议价趋势更加明晰。

此外,目前绝大多数符合低价药政策的国产药、妇儿类、急(抢)救类药品等也在挂网采购的行列,这些适宜议价的药品,市场机制的主导趋势也都是明显的,这样可以促进药企在竞争中的主动性,保障市场供应。

价格怎么定?

虽然是议价,避免了同行的价格厮杀,但我们仍然可以看到全国价格联动趋势越来越明显的情况下,药品价格经历着一波又一波的降价潮。以上海市新进医保目录药品的议价规则来看,议价结果不得高于同企业同品种五省市最低采购价;没有五省市采购价格的,原则上议价结果不得高于同企业同品种十省市最低采购价。复合西药品种议价结果需在此基础上同时满足不得高于本市已报销的复合西药的采购价(不同品规的,按照差比价规则折算)。这都表明了要让上海药价维持在全国最低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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