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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监管机构大调整的背后考虑及政策走势

作者:佚名     来源:慧聪网    2018-3-23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近两天,国家机构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已经出台。按照计划,省一级的改革会在今年年底前调整到位,所有地方的机构改革会在明年3月前完成。关于本次机构改革,无论是官方还是业界专家,已经有了大量解读,但多数偏向宏观层面。今天,笔者就尝试分析一下后续的落地政策。

医药监管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医疗保障局是此次机构改革新组建的机构,合并了之前人社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国家卫计委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国家发改委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以及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

应该说,医疗保障局的成立完全在意料之中。除去官方和很多专家提及的促进管办分开等宏观层面的原因,笔者认为还有以下几点:

第一,医疗保障局的成立,有望立竿见影地解决医保城乡统筹管辖权的问题。要知道,在国务院的既定工作计划里,医保的城乡统筹本来是在2013年就应该解决的问题。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这项工作一直拖到现在,仍仅仅解决了不到20个省份。这项工作的持而不决,不仅仅拖慢了整个国务院医改工作的进度,也撕裂了人社和卫生部门以及相关专家的关系。国务院把医疗保障局独立出来,应该说是非常具有政治智慧的决策。

第二,权责分明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扯皮,提高效率。就拿刚刚过去的国家药品价格谈判为例:跨国药企的外方高管往往不能理解为什么先是国家卫计委谈判了3个药品,之后又由人社部谈判了36个药品?为什么3个药品明明谈判了,却只能在新农合可以报销,而资金更充裕,保障水平更高的城镇医保反而不能报销?国务院把医疗保障局独立出来,非常符合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避免政出多门,责任不明,推诿扯皮”。

第三,医保应该负责药械招标的呼声已久。应该说,医保部门作为买单方,之前一直处于一个非常奇怪的被动支付的局面。而另一边,招标降价“政绩”最出色的几年里,药占比一直居高不下。近年来,招标更走向了一种病态的追求“政绩”,最近的贵州招标议价阶段,专家和企业为了一分钱反复扯皮,让人感觉毫无效率可言。

最后,福建医改模式虽然为各方所诟病,但就机构职能合并等方面来说,仍可以说是有益探索。按福建省之前的机构职能合并来说,本次国家医疗保障局同样整合了人社的城镇医保、卫生的新农合和药械招标、民政的医疗救助以及发改委的医药价格管理。差异在于福建多整合了一个商务的药品配送管理,而此项职能比起前述几项来说意义不大。

说完原因,再来聊聊具体的政策落地。因为很多内容现在仍未确定,以下内容属于笔者的猜测,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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