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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一致性评价品种地方采购政策最全梳理!

作者:佚名     来源:医药网    2018-6-29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为解决上市药品质量不一致的问题,我国2012年起开始对已上市仿制药开展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下文简称一致性评价)工作。迄今我国已有四批共25个通用名、41个品种通过了一致性评价。

一致性评价涉及近12万个批文,工作量相当大,我国医药市场上将长期存在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及未通过(未开展)品种并存的长期过渡期,而现有招标采购体系未能明确三类药品共存情况下的品种选择问题。

截至2018年5月30日,上海、江苏、山西、陕西、内蒙古、宁夏、吉林、广西、辽宁、湖北、浙江等11省对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明确出台了特殊采购政策。本文梳理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地方采购模式,分析其合理性及长期可持续性,并提出完善建议。

共性:“打补丁”,及时纳入过一致性品种

截至2018年5月30日,全国有18省已完成2015年后新一轮药品集采入围(中标)、进入实际采购阶段;4省延续2015年前采购项目结果;重庆自2010年起实行“药交所模式”采购,没有划分采购周期。

目前上海、江苏、山西、陕西、内蒙古、宁夏、吉林、广西、辽宁、湖北、浙江等11省对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出台了特殊采购政策(详见表1)。均采取“打补丁”的方式,在不改变已有入围(中标)结果的前提下,及时纳入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特点:界定有别、直接挂网、大多“限价”

1.界定:已出台特殊采购方案的省份对于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的界定存在差异。大多数省份仅针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目录中药品,但山西、江苏、浙江3省将“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也纳入了特殊采购政策范围。

2.挂网:上海、内蒙古、宁夏、陕西、山西、辽宁、吉林、广西、浙江等9省对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主要采取直接挂网的方式,保证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及时入围集采。对于未在该省入围的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可直接挂网;对于已纳入省级交易平台的药品,可保持原中标情况;或提出申请,纳入挂网采购目录。

其中,上海由于其多样化的议价采购模式,特别提出对“已纳入上海市带量采购和谈判品种不直接挂网采购”,以避免重复议价。内蒙古对通过品种“直接挂网”采购,但目前仅纳入了“吉非替尼片0.25g”一种。浙江由于“省级入围,地市级确定中标”的采购模式,为充分保证通过品种的实际入围,在省级“直接挂网”要求外,提出“各地在药品价格谈判确认工作中,因价格原因谈判未成交但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可再进行一次价格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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