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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量采购”联动效应显现

作者:医药网     来源:医药网    2019-3-21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招采新政一方面倒逼药企降价,同时使得一些未中选的产品生产厂家主动降价。

3月5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公告称,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及企业自主降价申请,调整部分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药品的协议采购价。在中选的品种中,由江苏豪森生产的甲磺酸伊马替尼片100mg调整后采购价为623.82元/盒,阿斯利康的吉非替尼片250mg调整后采购价为547元/盒。

同时,另外5个“4+7”集采未中选品种也进行了价格调整。其中诺华的原研药甲磺酸伊马替尼片调整至7182元/盒,而正大天晴的甲磺酸伊马替尼胶囊100mg*12片和100mg*60片的价格分别调整至124.38元/盒、586.39元/盒;石药欧意的甲磺酸伊马替尼片调整到623.82元/盒,齐鲁的吉非替尼片0.25g则调整到498元/盒。

以肺癌靶向药“吉非替尼”为例。在“4+7”集采中,阿斯利康的吉非替尼片(250mg*10片)中选价为547元/盒,较其此前最低中标价下降76%。2016年,该药品曾降价55%。

中选药品降价使得未中选同类药品被迫跟进。中国证券报记者查阅各地招采平台发现,齐鲁制药的吉非替尼片(250mg*10片)已陆续在山东、吉林、浙江、黑龙江、北京、陕西等地主动降价至498元/盒(原价格为1562.61元/盒),低于阿斯利康的547元/盒。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医保局网站3月5日发布药品集中采购配套措施,明确将“4+7”集采中选价作为医保支付标准,超出部分患者自负;非中选品种价格是中选价2倍以上的,按原价格下调30%作为支付标准,两到三年逐步调整到以中选价为支付标准;非中选品种价格是中选价2倍以内的,以中选价作为支付标准;低于中选价的以实际价格为支付标准;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支付标准不高于中选价。

对此,张科然对记者表示,带量采购是未来医保支付采取的主要手段,进入医保视野的大品种降价是趋势。近期未中选的药企主动降价,可以掌握一定的主动权。

冲击或下半年显现

上述国药集团人士指出,“4+7”带量采购第一轮结束后,建议关注制药企业的生存状态、生存的空间,包括盈利空间。很多企业这次中标是志在必得,但需要关注他们是否理性,能否正常供货。如果得了一个大订单,但可能没有办法委托加工。建议总结之后再稳步推广。

国信证券认为,随着后续带量采购的推进和范围扩大,非集采品种进入集采范围只是时间问题。如果更多的区域性集采联盟成立,带量采购在全国快速铺开,一致性评价的审评审批环节就会成为限制全国带量采购和国产仿制药降价进程的制约因素。从目前一致性评价的申报进展看,即使国内仿制药大品种2019年全部通过一致性评价,其后续的带量采购和谈判降价环节可能需要2年左右时间才能完全落地。本次集采的降价效应体现在相关企业的业绩至少要到2019年下半年,整个仿制药行业的降价进程可能需要2-3年时间。未来的2-3年成为医药企业转型升级的时间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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