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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重庆、海南组建新联盟,首选冠脉扩张球囊开展带量采购

作者:医药网     来源:医药网    2020-8-7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8月4日,贵州省公告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发布《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组织开展冠脉扩张球囊集中带量采购的公告》,明确贵州和重庆将与海南省组成新的采购联盟,开展跨区域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重点内容如下:

确定冠脉扩张球囊为联合带量采购品种

根据采购公告,本次采购品种为冠脉扩张球囊,仅限预扩球囊和后扩球囊。在省级带量采购中,仅有江苏省对冠状介入球囊类耗材开展过带量采购,湖北、浙江还在预备筹划中,江苏省第二轮血管介入球囊类带量采购结果平均降幅74.37%,最大降幅81.05%,对此次项目或有参考价值。

以联盟区公立医疗机构上报采购量70%作为约定采购量

本次活动实施范围为贵州省、重庆市和海南省具备开展相关临床治疗资质的公立医疗机构和部队医院,鼓励其他医疗机构积极参与。

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以联合采购地区医疗机构上报采购需求量的70%累加得出。在完成中选耗材采购量的基础上,各公立医疗机构剩余用量应优先使用中选产品或省平台上其他价格适宜的品种,采购数量不得超过中选产品的采购量。对于未分配采购数量的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使用中选产品,并纳入重点监控。

采购规则暂未公布,大致方向是根据合格申报企业的数量采用竞价、议价方式。采购周期为一年。

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及医疗器械注册人均可参加

投标企业范围包括: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的、纳入采购品种范围内医用耗材的生产企业(国产产品的生产企业含同集团公司的经营企业,进口及港澳台产品的大陆地区唯一总代理企业,进口及港澳台产品的授权经销期限必须覆盖整个采购周期)和医疗器械注册人。同一进口医用耗材只能由一家总代理申报,同一企业不同规格型号委托不同代理企业进行申报的,不予受理。

在四省(市)联盟带量采购中也将医疗器械注册人纳入了参加范围,申请并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企业、研发机构甚至是科研人员都有权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医保基金预付30%

公告明确,医疗机构与企业结算货款,从医用耗材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时间不得超过30天。医保基金在总额预算的基础上,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30%提前预付给医疗机构,具体预付货款方式由联盟采购各省(市)自行制定。条件成熟下,探索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

其他政策措施

● 关于配送。中选产品可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委托具备资质的配送企业进行配送,医疗机构不得拒绝生产企业直接配送,不得指定配送企业进行配送。

● 保证用量。公立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品种,对于带量采购确定的中选价格,不得组织二次议价,确保1年内完成合同用量。若公立医疗机构在协议周期内提前完成约定合同量,超出部分仍按中选价进行采购供应,直至采购周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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