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网售专项整治来了!这12种行为成检查重点!
作者:药谈小筑 来源:药谈小筑 2021-4-9 打印内容
加强案件查办,形成有效震慑
在网络售药现阶段的生态圈中,第三方服务平台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按照《意见稿》要求,第三方平台应当履行建立并实施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的制度,建立药品质量管理机构,承担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建立交易记录保存、投诉管理和争议解决、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收集等制度,建立并实施配送质量管理制度等义务。
显然,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的履责问题也是此番专项整治的另一大工作重心,山西强调将重点检查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有无以下三类行为:是否严格履行对入驻平台的药品网络销售者的资质审核义务;是否对发生在平台的药品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管理;是否及时停止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药品网络销售者的网络交易服务。
根据山西具体的工作安排,4月份将是动员部署阶段,要求各市、综改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将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及时传达辖区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对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进行摸底登记,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第三方平台按照专项整治要求,主动开展自查、深入进行整改;5月至10月是集中整治阶段,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综合运用责令整改、约谈告诫、公开曝光、行政处罚等措施依法处理。11月至12月是督查抽查阶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彻底整改。
值得注意的是,为加强案件查办,形成有效震慑,山西还将针对移送的监测线索和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严肃调查处理,并通过国家药品网络交易监测系统在60日内及时反馈处置进度及结果。对重点案件,山西还提出要组织专门力量,集中优势力量,坚决一查到底、依法严惩。而对“线上”虚假信息不能“一删了之”“下架了之”,要通过查处一批典型案例,曝光一批企业,形成有效震慑,切实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
在业内看来,随着新一轮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在全国铺展开来,药品网络销售的市场环境将得到进一步净化,在相关企业持续合规的经营下,“第四终端”有望再迎市场新增量。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