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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药物注册分类改革方案正式挂网

2016-3-17    来源: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日前,《化学药物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正式挂网。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共分5个类别:1类为境内外均未上市的创新药;2类为境内外均未上市的改良型新药;3类为境内申请人仿制境外上市但境内未上市原研药品的药品;4类为境内申请人仿制已在境内上市原研药品的药品;5类则是指境外上市的药品申请在境内上市。

  
  “这次文件落地以后,很多批件、临床开发都需要重新研判。”科贝源(北京)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程增江撰文称。
  
  深圳市华力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官王泽人认为,新的注册分类方案显示我国在逐渐与国际接轨,与美国药事法规靠近。比如类别1是完全的创新药,在美国就是505(b)1,类别2就是改良型新药,其实就相当于美国的505(b)2,类别3则是中国特有的。目前,最关键的是2类和3类药品研发申报细则要尽快出来。
  
  跟上全球化创新步伐
  
  新的注册分类改革对1类新药作了如下规定:境内外均未上市的创新药。指含有新的、结构明确的、具有药理作用的化合物,且具有临床价值的药品。对比2007年版本的规定,更为体现全球新,且更加注重化合物的结构、药理作用和临床价值,同时还有5年的监测期。
  
  2类新药则是这次注册分类的又一亮点,指的是境内外均未上市的改良型新药。指在已知活性成份的基础上,对其结构、剂型、处方工艺、给药途径、适应症等进行优化,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药品。
  
  业内人士表示,对2类新药的归类将对中国药品开发和质量提升,以及新药的研发有很好的促进作用。在美国,505(b)2这类药物申报越来越多,毕竟完全的创新药申报难,投资大。改良型研发对工业界发展和满足患者需求都会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过去2年,美国FDA都有几十个这类药品品种报批。
  
  但具体怎么申报注册,业内还存有困惑。如果申报要求完全按照新药来,那么难度会很大。以美国做505(b)2为例,毒理等数据是引用FDA所掌握的原研药的数据,只要把改进的部分申报上去即可。
  
  “2类药能否引用原研企业的数据,如何引用?是否需要等原研药已经在国内被批上市?2类药申报细则出来后或可回答这一问题。”王泽人提到。
  
  从2008-2015年,国产药的申报大体可归为仿制国内上市的原研药品、仿制国内用药量最大类别的品种或者强仿国外已上市、国内尚没有的产品,申报的热点在不断变化。
  
  王泽人建议,对药企来讲,一定要与具有一定临床医学经验的专家或者合作对象进行探讨,从怎样进一步满足临床需求上考虑改进现有产品,以及未来药物改进的空间。另外,也要结合制剂技术的可行性进行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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