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大清洗:查研发、查生产、查流通、查终端!
作者:佚名 来源:医药网 2016-7-1 打印内容
未来半年,医药行业将迎来包括药品研发临床、工业生产、商业流通、终端销售以及从业人员等所有环节在内的检查风暴!
泥沙俱下的时代即将结束,优胜劣汰的大清洗时代已然到来,淘尽黄沙始见金。淘金的路上:
小心你的企业被勒令停止生产/经营;
小心你生产或代理的产品被抽检不合格;
小心你的生产经营行为被查出违规不合法;
小心一张清单成为挂靠走票的铁证;
小心一张发票让你补缴巨额税费;
小心你的相关数据被认定为造假;
小心你的企业被撤销回收GSP/GMP证书;
小心你被列入黑名单成失信企业/个人;
……
一、清查对象
研发临床、工业生产、商业流通、销售终端、从业人员等各个环节,与药品生产经营销售的一切活动都将受到严格监管,检查、清理、整顿、处罚、洗牌,无可避免。
研发临床:药物临床试验数据;
工业生产:一致性评价、生产工艺核查、GMP飞检、票据税费;
商业流通:挂靠走票整治、GSP飞检、两票制、货票证、近3年经营行为;
销售终端:医院、药店、诊所、社区医疗(九不准、大处方、药占比、促销费用、价格公示、票货同行);
从业人员:是否具备非挂靠的正规合法身份和资格。
二、清查方式
自查核查+暗访检查+飞行检查+双随机检查+异地交叉检查,多种查检方式综合运用
自查核查:在规定期限内,给予企业自查整改报告机会;自查期过后,依据报告情况组织人员进行核查;
暗访检查: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单位开展的不预先告知的随机检查;
飞行检查:具有突击性、独立性、高效性等特点的不预先告知的监督检查;
双随机检查: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杜绝走过场拉关系;
交叉检查:跨区域的异地交叉检查,联动响应,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三、清查内容
既查研发生产、也查流通经营;卖药的要查、开药的也要查。具体查什么以下一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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