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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腰斩”的药品为何仍被挡在医保门外?

作者:佚名     来源:医药网    2016-9-2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公开信息显示,最近,河南的乙肝患者听到安徽省药价降低,就买火车票到合肥购药,来回将近300元的路费,则由其乙肝病友们分摊。某省卫计委药政处的一名工作人员也曾透露,湖北有一位患者甚至坐飞机去最早开始降价的云南买药,因为“即便算上飞机票还是便宜”。

   “自从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公布后,我们在临床上收到很多慢性乙肝患者的问询,他们迫切地想知道何时可以用谈判的价格购买到替诺福韦酯,以及治疗费用何时可以得到医保报销。作为一线临床医生,我们深深体会到患者急迫的心情,非常期待患者能够获得最佳治疗方案,同时减轻疾病负担的心声可以尽早实现。“北京佑安医院肝病科陈新月教授表示。

  难解决的“协调”

   “这是政策执行之初就预料到的问题,只不过一直没找到解决的办法。”有接近卫计委方面的人士向第一财经记者透露,“各地财政水平悬殊,当地政府有自己的考虑和花钱的优先顺序,靠政府强推也不行,地方也有自己的现实困难。”

  而在他看来,这其中更有卫生系统与人社部门之间长期的协调问题现实存在——“出钱的是人社(部门),有没有钱,有多少钱,兜不兜得住(底)他们说了算,其他平级部门也只能协调,没办法强推。”他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8月3日,人社部主管的《中国医疗保险》杂志在其微信公号中发表标题文章《谈判药品全面纳入医保,别操之过急》,强调医保政策“真没必要着急抹平”。

  该文表示,“一个药品是否纳入医保,看起来非常简单,背后却是一个非常严谨的评估过程。毕竟,医保资金是有限的,每年的医保报销额度与医保资金必须要达成大致平衡,医保体系才可能得以正常维持。如果不对一个药品进入目录后可能产生的医疗费用做出充分评估,就贸然改变医保目录,对医保的资金安全显然不大有利。所以,医保部门在执行过程中不那么积极,是可以理解的。”

   “最为关键的是,除了医药体系的地方利益之外,很大程度上也缘于医保管理体系的多头化。在城乡医保还未整合的省份,新农合是卫计委系统主管的医保基金,而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的管理权在人社系统。由此可以看到,药价谈判遇到阻力的真正原因,在于负责砍价的和负责买单的不是同一个人。具体地讲,负责砍价的是卫计委,但负责买单的却是人社部门。”对这一问题,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党委书记撰文公开指出。

  但现阶段各地并不相同的决策背后,依然有其复杂的考虑和现实的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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