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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未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将注销批文?真相是……

作者:医药网     来源:医药网    2018-11-9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11月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网转载了新华日报的《我省清理仿制药市场 不通过一致性评价将注销批文》。该文一经发布,在业内引发强烈关注。

文章内容显示,从5日在宁召开的鼓励创新和保障仿制药供应政策研讨会上获悉,江苏省将加大力度淘汰质量低下、重复率高又不能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该省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为了将药效欠佳的仿制药逐出市场,国家要求在年底前对289种纳入基本药物目录的仿制药完成质量一致性评价,未通过评价的仿制药将被注销批准文号。

文中提及“国家要求在年底前对289种纳入基本药物目录的仿制药完成质量一致性评价,不通过一致性评价将注销批文”,不过,业内猜测这可能是报道有误。在《医药经济报》记者采访中,有专家认为,事实上情况是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中2007年10月1日前批准上市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应在2018年底之前完成一致性评价”,并有一种可以延期的情况:“其中需要开展临床有效性试验和存在特殊情形的品种,应在2021年前完成一致性评价;逾期未完成的,不予再注册。”

从地方发文看,9月4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的实施意见》,在第9项“药品再注册”事项中提出,“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口服制剂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不予再注册。”

过评289品种仅19个

根据江苏鼓励创新和保障仿制药供应政策研讨会上的消息,截至10月底,江苏省对口服固体制剂451个药品开展一致性评价,涉及93家企业254个品种,完成研究并获受理62个品规,数量居全国第一;获批16项,数量居全国第二。目前,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药盒上都标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标识。根据相关政策,质优价廉的仿制药将在药品目录调整、医保报销政策等方面享受更多优惠,而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将不能进入统一采购平台,不能进入医院。

Insight 一致性评价数据库统计,截至10月底,289目录启动率为39.9%,通过的289品种19个。一致性评价品种通过企业达3家的品种已经有7个。

未过品种生存空间不断压缩

按照国办2016年8号文要求,“289目录品种”,即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中2007年10月1日前批准上市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涉及17740个批准文号,须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还有延期到2021年年底的特殊情形),否则不予再注册。这被业内点评为 “大批仿制药批文已在消失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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