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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过评,就出局?未必!

作者:医药网     来源:医药网    2018-11-16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一致性评价对于药企而言,既是一次质量的检阅,也是一场激烈的竞争。现在,仿制药市场“优胜劣汰”的局面愈演愈烈,国家和各省市对于“过评”与“未过评”的产品,区别对待也越发明显。单在挂网采购方面,就已有多个省市表态,暂停采购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这意味着未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在市场角逐中将会愈发艰难。未来,只有多方筹集资金组织参与一致性评价品,且加快改进、提升生产、销售,方可谋得生存机会。

“过评”与“未过评”待遇大不同

10月26日,湖北省卫计委针对未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挂网信息调整分别发了一个通知和一个公示。在通知中,湖北省要求暂停14个未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挂网资格,其中有9个是同品规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达3家以上,5个是未过一致性评价药品不接受价格调低(过一致性评价企业未达3家)。而此前的10月18日,湖北省曾发布另一条公示提到,本次调整调低未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挂网限价8条,公示期内不确认或拒绝拟调整价格的,取消挂网价格,转为限价限量采购。

对于湖北省短短8天时间内的态度变化,医药行业独立研究员吴炳洪表示,湖北省刚开始的态度略有犹豫,但最后还是选择和其他省份站在同一边。对于降价挂网和暂停采购的不同,吴炳洪分析道:“‘未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因为被降价而放弃市场,和普通的‘放弃局部市场,保护价格体系’不同,因为主导权不在药企,而在采购方。所以,降价挂网和暂停采购只是将产品淘汰出市场的力度有差别而已。”

除了湖北省,黑龙江省卫计委和辽宁省也对未过一致性评价药品采购发布相关公告,黑龙江省是暂停交易,辽宁省则是不再采购。此外,11月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转载的该省省委机关报新华日报《我省清理仿制药市场,不通过一致性评价将注销批文》一文更是引起行业热议。不过,后来江苏省药监局王宗敏回应表示,《新华日报》信息描述不准确。他说:“‘不予再注册’意味着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存在被‘撤销文号’的可能,但是这个‘可能’并不是发生在年底。”

此外,王宗敏认为,一致性评价不应该从时间上去卡,而是从招采上推动。如果时间到了,没有通过一致性评价,企业只是短暂失去市场,而通过的则享受到优惠,等没有通过的通过后再参与竞争。不应该限制时间,因为企业研究得有快有慢,有些企业为了赶时间,可能适得其反。

不管怎样,综合情况来看,各省市对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都进行了一定的限制,默认态度也都是暂停采购。除了在挂网采购方面,通过一致性评价与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受到区别对待之外,双齐医疗事业部总经理商庆河还具体指出了其他以下几方面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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