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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带量采购应尽快向产品试点转变

作者:医药网     来源:医药网    2019-5-24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4+7带量采购目前已经在十一个试点城市铺开,可以肯定的说,国家实施一致性评价药品的带量采购政策是惠及民生的,也是全国患者翘首以盼的。

但相关的问题也暴露出来。这些问题噬待管理部门重视和解决。

目前4+7带量采购落地执行层面主要有以下问题:

1.试点区域医院采购量不等同于实际使用量

截止到5月14日24点,25个中选品种在11个试点地区采购总量达到了4.38亿片支,总金额的5.33亿,完成约定采购总量的27.31%。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表示,这个数字超出了预期,也消除了以往业界对于医院是否使用的担心。

医院采购量就是使用量?

好像需要探讨。

做业务的都知道,药品进了医院,并不意味着就是使用了,还需要医药代表做医生、科室的相关工作才能上量,否则就是医院库存而已。

具体医生处方开具多少25个中选品种,还尚未可知。

2.造成区域间巨大的价格落差,形成了区域间巨大的不公平

现在,11个试点城市(4个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7个副省级城市:沈阳、大连、广州、深圳、厦门、成都和西安)都执行了25个入围产品的采购,产品已经进入医院。

但是,由于是区域试点,导致试点外的患者,为了购买降价产品,不惜远奔几百公里到试点城市购药,既增加了患者的差旅费用,也让患者颇多怨言。

现在,河北、内蒙古的患者跑到沈阳、北京或者天津的医院购买降价药品的情况比比皆是,对于这些现象,管理部门不能视而不见。

我们可以看到,十一个试点城市基本都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而那些经济较为落后的区域,比如内蒙古,甘青宁等的患者更需要享受药品降价的惠济。

区域间巨大的价格落差,本身就存在很大的不公平。

3.造成医院和药店之间的巨大价格落差

在试点区域内,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要构成的政策性市场主要执行25个产品的谈判价格,而非政策性市场,比如药店、诊所,由于不受价格管制,并没有执行25个产品的谈判价格。

这就让患者很迷惑,为什么同一产品,医院和药店价格相差如此悬殊?

对于药店来说,也让其非常被动。

一方面如果有产品,价格比医院高出不少,让患者质疑药店的价格策略,减少了患者的整体到药店的购买热情,另一方面,一些药企为了平衡市场价格,忍痛对药店停供,患者到药店买不到产品,也让患者降低了对药店的认可度。

4.药企难以平衡试点区域市场价格体系

一般来说,药企的产品经营主要面对两个市场,一是公立医疗机构为主的政策性市场,二是药店、诊所、民营医院为主的非政策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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