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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品种 零售市场竞争格局形成

作者:赛柏蓝     来源:赛柏蓝    2020-1-24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一致性评价仿制药通过4+7带量采购等渠道,强制置换原研药及非一致性评价仿制药,通过国家及各地的规定来看,未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进院基本没戏。

非一致性评价仿制药逐步退出医院市场,原研药受4+7带量采购的冲击,也不得不离开医院市场。

集采影响,扩至零售

2019年12月23日,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九部门联合发文“江苏省推进落实国家组织集中药品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指出:2019年12月31日前全面执行国家试点扩围结果和各项配套政策。其实早在12月21日南京市社保中心医保部已经发文给各定点医疗机构,文中称“我中心将于2019年12月22日晚间对相关药品信息、价格调整,为确保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精确结算,请各有关定点机构及时上传参保人员发生的门诊、住院费用,住院费用务必在12月22日下午17.00前上传完毕”

12月23日,南京市医保中心机构数据库价格已经执行4+7品种价格,由于南京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使用同一个机构编码,所以医保中心机构数据库价格调整之后等于所有南京医保零售药店的价格也已经调整,实现零售药店与医院“同药同价”。

那么南京市的“同药同价”对零售药店和工业冲击究竟有多大?

笔者认为南京市的“同药同价”短期内对零售药店影响有限,我们先来分析25个品种分布情况(4+7品种附表)。

通过上述4+7带量采购25个品规可以看出,第一轮4+7带量采购的品种主要集中在心脑血管和神经系统、肿瘤用药这三个占了20个品规。

目前这25个品种销售主要集中在医疗机构,而零售药店是比较少的,首先三个注射剂是不能经营的,吉非替尼和伊马替尼由于按照特药渠道管理,零售药店一般没有(DTP药房经营),剩余的品种目前零售药店的经营还是以合资企业为止(原研),和4+7同品名、同厂家的少之又少,据笔者所在公司统计真正4+7带量采购在经营的不足7个。

由此可见第一轮4+7带量采购从数据上看对零售药店的直接影响有限,但从长远来看,形势不容乐观,笔者认为随着4+7后续的推进未来医药行业会有以下变化:

“价格洼地”形成:

4+7对工业的影响已不可否认,目前4+7对整个零售药店的影响也在逐渐彰显,南京市执行“同药同价”之后,4+7内品种零售药店的价格战已经成为历史,服务变的至关重要。对于4+7外同类品种“价格洼地”已经形成,降价销售已成必然趋势,运行了十几年的高毛利体系可能逐渐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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