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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药品追溯平台要“翻身”了?

作者:佚名     来源:医药网    2018-9-21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8月24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要求全流程实现准确溯源。这是我国第二次部署建设全流程的药品追溯体系,不禁让人联想到当初因成本而被叫停的电子监管码。同时,《意见稿》指出,鼓励第三方平台的加入,为企业和使用单位提供药品追溯信息服务。虽然第三方平台的加入会给药品追溯带来许多益处,但其仍然面临诸多问题需要解决,其未来能否占据主导地位,还需进一步观察。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并非一蹴而就,仅靠技术和药监部门还不够,还需要多部门的配合与协调,逐步进行建设和完善。

被叫停的电子监管码迎来新生?

2015年1月4日,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公告,要求建立药品追溯体系,并以药品电子监管码和电子监管网为主体。2016年,湖南某药品零售企业,因药品电子监管码,将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告上法庭,紧接着又有三家上市公司发布联合声明,反对药品电子监管码。随后,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发文,暂停已经推进近十年的电子监管码体系。

对于当初电子监管码被叫停的原因,深圳恒合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温乙刚和降药价网创始人卫柏兴两位专家同时指出,成本是主要原因。

温乙刚谈道:“原因主要有两个。第一,成本。电子监管码增加了包括生产、流通、终端在内的整个医药供应链的成本。第二,电子监管码的整个数据没有存放在国家的大型央企的云服务器里。整个追溯的数据要能够被国家管理和监督,存在一些非央企的云服务器里会显得不安全。”

卫柏兴则表示,电子监管码提高了药品经营企业的成本,加重了零售终端的负担,其各项运营投入成本巨大,对生产企业的成本增加也非常大,有的企业改造生产线的成本就超过千万元。另外,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是阿里健康提高了对企业购买服务的金额,同时自身还经营天猫医药馆,掌握着全行业的数据,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于是被质疑涉嫌垄断。数据服务交给商业公司运行,在这一点上原食药监总局理亏,所以才被叫停。

8月24日,国家药监局发布《意见稿》,建立全流程的药品追溯体系再次被国家提上日程。卫柏兴认为,此次《意见稿》所描述的体系与之前阿里健康所建立的药品追溯体系有很大的不同。例如,数据不可篡改;重点产品监控;数据所有权归属明确;谁产生,谁所有等。温乙刚也表示,《意见稿》所描述的体系是真正地从源头开始抓起,而过去没有包括原材料,只是从生产企业开始。

对于《意见稿》的发布会成为电子监管码重启的信号,两位专家都表示不赞同。电子监管码只是药品追溯的一种方式,而现在《意见稿》的发布也不能说会成为电子监管码重启的一个信号。“因为电子监管码一直都有在使用,只不过,在过去是政府强制使用,现在变成企业自愿选择。所以说电子监管码不存在重启。”温乙刚如此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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