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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在为全国打造样本?武汉新型带量采购方案出炉

作者:E药经理人     来源:E药经理人    2019-12-6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为全国医保统筹区实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提供可复制推广经验。”武汉市曾在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方案中提出这样一个目标。

12月1日,武汉市连发四份药品带量采购细则:《武汉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目录分类办法(征求意见稿)》《武汉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质量分层办法(征求意见稿)》《武汉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质量评分办法(征求意见稿)》《武汉市2019年第一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实施细则》,为“4+7”之后的带量采购模式,打造了一个新的样本。

武汉这次的方案为带量采购模式加入了不少创新性举措,例如通过多种维度对质量进行评价,例如提出按照用量大小划分组别,并提出不同的降价幅度等等。

一位药政专家对此评论道:武汉市带量采购方案旨在探索非国家集采情况下,优质药品价格挤水分的分寸拿捏在哪里合适,既不损害临床用药水平,又能让原研药品实质性降价,为全国其他省区做出示范,简单跟随就好。

而就在不久前,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胡静林在湖北省武汉市调研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时,对武汉市探索非过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给予充分肯定,并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常态化的集中带量采购制度,研究将采购范围向高值医用耗材和非过评药品等拓展。

01.多维度关注质量

对于此前采购各界一直关注的质量问题,在去年的“4+7”中,通过一致性评价被作为评判门槛,而这一次,武汉市则采取了质量分层和质量评价的规则,纳入了多元的考核指标。

首先,武汉市对药品进行了质量分层。第一质量层为监测(保护)期内国家一类新药、过保护期专利药品、国家保密处方中成药、国家中药一级保护品种等,第二质量层为其他通过GMP认证药品和其他进口药品。

其次,对于质量评分,武汉市将根据不同分组进行综合评价评分,评分内容包括企业评价、产品评价、质量评价、供应评价。

具体而言,对于企业的评价总共占30分,包括两个维度。一是根据工信部的相关统计,企业在行业内排名越靠前得分越高,二是研发费用排名越靠前得分越高。在这一维度上,研发投入大、营收规模大的企业则越有利。值得注意的是,在行业内的排名最高可得20分,最低5分,而境外生产企业则一律计10分。

产品的评价占35分,评价指标包括产量、原料药保障、专利、出口量和不良记录。这一指标显示了对创新的支持、规模及自产原料药能力的红利,同时出现过质量问题的品种也被区别对待。

对质量的评价则占据了28分,其中既包括客观评价也包括了专家的主管评价。例如,临床疗效这一指标由专家根据临床疗效评价文献资料进行评价,又如专家评价,则根据质量和疗效临床用药经验进行评价。此外,在这一维度上,还有不良反应监测、药品质量抽验抽查情况等。而占据分数比例最高的则是质量标准,现行质量标准高于新版药典标准的获得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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