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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谈判砍药价半数省份未落地 患者“跨省买药”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医药网    2016-7-29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家住广州的女孩赵琦是一名乙肝患者,她一直保守着这个秘密。与健康的同龄人相比,她每月要多花费1500元购买抗乙肝病毒的药品,以保证自己和周围的人看上去一样健康。

  然而如今,她不得不向朋友说出自己的病情:“虽然怕受歧视,但知道就知道吧,面子没有吃药重要。”

  今年5月20日,赵琦在乙肝患者组织亿友公益的群中听说,治疗慢性乙肝的一线药物—替诺福韦酯经过国家药品价格谈判首批试点降价67%,月均药品费用由约15 0 0元直降至约490元。

  国家卫计委原本要求,各地要在6月底前完成谈判药品与当地医保支付政策的衔接,集中挂网采购。然而,等了两个月,和赵琦一样的很多乙肝患者,在各自所在的城市问了医生,去了药店,还是没能买到降价的替诺福韦酯。

  赵琦只得将病情告诉在已降价省份的朋友,请他们帮自己买药。

  谈判已成一半省份还未降价

  对和赵琦一样需要依靠高价药品控制病情的中国病人来说,“国家药品价格谈判”无疑本该是巨大福音。

   “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简而言之,就是一场以“市场换药价”的谈判。谈判的药品都是专利药或者专利期已过的独家生产药,由于缺乏市场竞争,价格居高不下。政府通过谈判降低药价,药企虽然价格上让了利,但谈判药品有医疗机构的优先采购和使用权,同时纳入医保进入医疗保障体系,由此获得更大的市场。

  既是利益交换,也是多方共赢,中国首次开展的国家药品谈判就让市场需求极高的乙肝、癌症治疗药品替诺福韦酯、埃克替尼、吉非替尼大幅降价,降幅分别是67%、54%、55%。

  但令赵琦们困惑的是,降价政策的落地速度比官方早先提出的慢许多。

  7月22日,国家卫计委在官网上公布了各地将谈判药品纳入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的进展情况,截至21日,只有14省份将谈判药品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等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

  也就是说,由英国葛兰素史克公司(G SK )生产的替诺福韦酯只在14个省份,与当地的至少一种医保政策衔接后,开始降价;而在其他省份则仍然执行原价,或者“由医疗机构与生产企业谈判议定采购价格”。

  只要这些省份未将谈判药品纳入至少一种医保类别,这些省份的患者就无缘享受国家药品谈判的“惠民福利”。赵琦和她的乙肝“战友”(乙肝患者之间的称呼)未能在广东买到降价替诺福韦酯的原因正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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