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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谈判砍药价半数省份未落地 患者“跨省买药”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医药网    2016-7-29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实际上,在国家卫计委办公厅5月17日下发的《关于公布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的通知》中其实也明确从3个层面解释了这一衔接的思路:

  首先是“已经将谈判药品纳入当地医疗保险合规费用范围的地区,要进一步巩固完善医保制度和支付方式”;其次是“尚未确定的地区,要抓紧做好与相关医保政策衔接”;第三是“确有困难的地区,可首先从大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障)做起。”

  不过,某地方人社厅医保处工作人员又说,515号文是卫计委自己系统发的文件,和人社部门没有关系。

  在此情势下,已经将谈判药物纳入新农合的地方医保部门就会显得动力不足:因为药价降低的任务已经完成,而没有动起来的部门则直接导致价格降不了,让患者不得不为了低价“跨省去买药”。

  3、纳进医保目录 基金承受力不够?

  国家卫计委药政司一名工作人员向南都表示,从目前的情况看,地方似乎是在将国家层面谈判的过程又走了一遍。

   “人社部门特别反感提纳进医保目录。”西部某省份卫计委药政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华东某省人社厅医保处的工作人员则向南都记者解释,人社部门的医保目录,哪些药能够报销,是有遴选的规则和程序的,而且要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并不是卫计委牵头药品降价了,就可以进医保报销”。

  对于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是医保部门的另一种担心。四川省卫计委药政处也做过测算,乙肝用药对新农合基金没有太大风险,但两个抗肿瘤药对新农合基金的负担较大。目前,四川只有乙肝药替诺福韦酯纳入新农合。

  据介绍,四川新农合目前以县级统筹为主,对于一些极度贫困的地区,两种抗肿瘤药纳入就会有基金不够用的穿底风险。此外,医保部门还担心,纳入医保之后,可能会带来诱导患者用药水平增加,给基金带来更大的风险。

  还有的地方医保部门表示,药品纳入医保要“兼顾公平”,“今天肺癌的药进来了,那明天还有白血病的,还有肝癌的”。

  但卫生部门的工作人员则针锋相对指出,早在谈判之前,8个省份就已经将抗肿瘤药物吉非替尼、埃克替尼纳入了医保“当时怎么没有难度?”

  丁香园Insight药品数据库显示,即使这些省份将两种抗癌药纳入了当地医保,之前也几乎按照原价采购。

  比如宁夏自治区2013年采购吉非替尼的中标价是(250m g×10片/盒,商品名易瑞沙)就是4950元。谈判后,该药品同剂型降至2358元。浙江2014年采购贝达药业的埃克替尼(125m g×21片/盒)也是以2753元的原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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