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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谈判砍药价半数省份未落地 患者“跨省买药”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医药网    2016-7-29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由于乙肝是慢性病,目前没有特效药,确诊后就需要长期服用抗病毒药物治疗,不能随便停药,一个疗程短则4年,长则终身。赵琦也给自己算了一笔账:“如果替诺福韦酯吃上十年,她能省下10万元,在老家可以交首期了”,她开玩笑说。

   “这个世界不仅有房奴,还有药奴。”乙肝患者N G O亿友公益李超对南都记者说。

  尹时光到了安徽某医院,“医生上来问我,我说最少也要开15瓶药”。医生起初不同意,说最多只能开半年的药。尹时光解释,自己坐火车是特意来合肥,帮自己和患者朋友买药的,医生也理解患者不容易。

  后来,尹时光找“战友”,拿另外一个身份证号再次挂号,这才开了15瓶药,给自己7瓶,其他的带给另外3个患者。

  赵琦和尹时光在一个群里,只剩下9颗药的她,本想托另一个降价省份的朋友帮她带药,因为不想麻烦同一个朋友。这下,正好尹时光出面,帮她解决了后面两个月吃药的困难。

  追问

  1、卫计委砍价 人社管医保 降价谁负责?

  不到一半的省份真正降价落地,这其实出乎了首次国家谈判的牵头者、国家卫计委药政司的预料。

  只有新疆将药品纳入了城镇医保

  即使在已经将替诺福韦酯、吉非替尼和埃克替尼与至少一类医保衔接的14个省份中,除新疆之外,其他省份都只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范围,而城镇职工与城镇居民保险都未纳入—医药行业称之为“农村包围城市”。

  一个可能的原因或许在于,在城乡医保还未整合的省份,新农合是卫计委系统主管的医保基金,而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的管理权在人社系统。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7月25日,此前先期完成了城乡居民医保整合的8个省份(天津、上海、重庆、广东、山东、浙江、宁夏和青海)都还未有所动作。原因是这些省份所有的医保都由人社部门统一管理。上述省份一位卫计委药政处工作人员坦言,“感觉自己没有决定权力”,推动药价谈判落地“真的很难”。因为没有任何一项医保政策与谈判药品衔接,这些省份的降价暂时落空。

  云南半个月为患者省下百万

  卫计委牵头的药价谈判,新农合率先与之衔接,也在意料之中。由于是国家卫计委药政司牵头的谈判,这项工作的落地要落到各省卫计委的药政处身上。

  云南在6月3日率先出台文件,先期将谈判药品纳入新农合和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报销范围。此后,海南、黑龙江、辽宁、广西、江西、贵州、江苏等地大体都沿袭了这样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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